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 已由 中直管理局 以 中管基发[2016]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国拨10%,自筹9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丰台区园博大道西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9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889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Ⅰ标段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以及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其他 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分为Ⅰ、Ⅱ两个标段,先中标任一标段的投标人,不能中标另一标段。投标人收到任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后,该投标人出具自愿放弃另一标段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承诺函,招标人按照另一标段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以及承诺函,按照评审得分顺序,依次确定另一标段投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 资质, 建设规模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类或办公商业类建筑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阶段成为投标候选人后,必须在下一阶段正式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承诺函(格式见正式招标文件),承诺在收到任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后:(1)自愿放弃另一标段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2)在2日内出具书面承诺材料(如未按时提供该纸质材料,视同已提交)。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1-3-19 9:00:00 至 2021-3-24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3-30 17:00:0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联 系 人: 赵志强
电 话: 82273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2021 年 0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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