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内容20220112

作者:建筑资质代办 发布时间:2022-01-13 点击数:

按照我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节能建材处组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委内相关处室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形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市和区相关部门的称谓进行了修改。将原文中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区县建设委员会、市建委、区县建委等称谓统一修改为市或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改为市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修改为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删除了没有法律依据的通报批评、限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行政处罚。对有法律依据的,不再引用法律原文,仅引用法律名称。

三、按照当前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对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删除标准备案、建材供应备案等内容,增加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材采购信息填报等内容。

加入收藏
本站访客:31233
QQ在线咨询
建筑资质代办
13366928886
资质代办
1336692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