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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代办最新消息显示,近期住建委进行了系统升级,对于持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没有建造师在系统会进行以下提示。
你(单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功能的通知》(京建发〔2024〕80号)规定,现已对你(单位)不达标的资质予以标注,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请尽快按照相应资质标准条件补充注册建造师等指标。补充后,经系统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建造师信息比对,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后,次日即不再进行资质异常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