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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函361号文可以说对于未来几年建筑资质办理指引了新的方向,在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甲级/乙级资质标准还没有正式发布的时候,新申请资质和建筑资质增项,都要参考原有的建筑资质标准贰级叁级,综合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专业技术工程师,建造师专业要求,技工要求等。
在办理资质时候,登入系统就会有提示。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实现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功能,我委系统于2023年1月1日完成升级,由于受理、审查条件发生变化,对2023年1月1日前建筑业企业新填报未提交,或已提交未受理的“新申请、增项业务”系统已统一取消,拟申请上述相关业务的建筑业企业请重新提交“新申请、增项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