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华北监能许可〔2021〕12号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数: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12号


天津东甲电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1年3月8日,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第5次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准予天津东甲电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事项

类别和等级

承装

承修

承试

1

天津东甲电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

二级

二级

三级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3月8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3月11日印发

领证须知:疫情期间,全部许可证邮寄送至各单位。
需提供材料:
1.单位委托书及邮寄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电话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胶装装盒、每一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许可事项变更、延续企业在此基础上仍需提供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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