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于违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处理情况及监管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24 点击数:

国家能源局对于违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处理情况及监管意见

  (一)处理情况

  1.针对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根据许可管理规定已约谈企业1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9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将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及《应用措施清单》有关标准及措施要求,结合企业整改及行政处罚情况,确定其失信行为类别,纳入信用记录,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监管意见

  1.依法依规持证经营

  一是从事许可业务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应依法取得许可证,不得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许可业务活动;二是持证企业应在人员、资产等方面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发生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

  2. 严格落实许可制度

  一是电网企业在机组并网、工程招投标等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业务许可资质的查验,并切实做好电网工程建设市场公平开放;二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诚信是各类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电力相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在注重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的同时,着力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全面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如出现被依法认定的失信信息,要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后,积极申请信用修复,形成更加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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