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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
表AQ-A-2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移交日期
移交内容:
移交人:
接受人: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在挖掘工程计划开工30日前,请登录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www.bjmac.gov.cn,点击“挖掘工程管线防护”图标,或http://210.73.71.105/gcjs)发布挖掘工程建设信息,与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配合做好地下管线安全防护工作。咨询电话12319、6427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