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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甲级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甲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1)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近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工程业绩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 2类或某1类的3个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500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2)200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3)12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4)100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5)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甲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资质说明: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2、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3、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